消費券發放4日錄42宗投訴 有保健商設最低消費額3000元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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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鳳嫺說,消費者宜與商戶其他優惠細心比較。(陳錦燕攝)
消費者委員會於7月15日至昨日(3日),以消費者身份查詢約250間商戶及商場的消費券優惠和推廣,發現當中存在不少消費陷阱。商戶優惠條款複雜,容易令消費者混淆,有商場優惠每日僅設30個名額。消費券發放至今4日,消委會收到42宗投訴,當中有保健服務商更設最低消費3,000港元才能使用消費券,建議消費者宜細心比較,看清優惠是否真有「着數」。
消委會調查發現,商戶與不同支付平台的優惠不一,限制及條例複雜,容易令消費者混淆。例如有商場規定,若以WeChat Pay HK(微信支付)消費滿500港元,可換領50港元餐飲現金券及1張面值50港元的購物優惠券。但若在同一間商場使用其他3個支付平台,則需消費滿700港元,才能享用同樣優惠。
另有商場推出消費券優惠,客人消費滿600港元及登記成為會員,可獲最高125港元商場現金券,不過原來換領名額每日限30個,全期優惠亦必須分開5日消費。有零售店推出以消費券於其網店購買滿1,000港元,可獲50港元優惠,上限為250港元,但消委會發現,此優惠卻非消費券獨有,而是恒常優惠,用其他付款方式同樣能購買,且沒有使用期限。
消委會至今接獲42宗有關消費券投訴,其中20宗涉及支付平台,當中Tap&Go的投訴佔10宗,主要涉及使用時出現問題、客戶服務未能接通等。至於商戶的投訴則林林總總,其中有4宗投訴涉及商戶收取附加費、有3宗投訴商戶乘機抬價,其中1間保健服務商更被投訴,需要消費3,000港元,才能使用消費券,消委會認為情況不合理,會與相關商戶聯絡,並向電子消費券計劃秘書處備案。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說,商戶為消費券計劃而設的優惠及推廣種類繁多和不時更新,消費者宜與商戶其他優惠細心比較,看清哪項優惠能享最多折扣或禮遇,商場優惠亦要看清名額和最終折扣。而商戶亦應提供清晰指引,向消費者提供劃一、清晰和準確的資訊,避免爭拗或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