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戶4年搬3次屋避加租 團體指續租封頂15%仍太高

202108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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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金無王管,港府早前終修例管制劏房租務,規管租期為「2+2」,並設15%續租加幅上限。有劏房戶因業主不斷加租,4年內曾3次搬屋,最高加幅達18%,她歡迎劏房租管措施,但認為續租最高加幅定於15%仍然過高,擔心租期過後仍難逃加租命運。有關注團體則調查發現,7成半劏房家庭均表示不同意續租最高加幅15%,認為續約加幅仍過高,建議租金的調整上限應降低至不多於10%。
單親媽媽阿蘭與兩名女兒過去四年已搬遷三次,她4年前居住在大埔一間不足100呎的劏房,月租5000港元,但2年租期一過,業主就立即加租900港元,驚人加幅令她不得不搬走。其後搬至另一劏房內,但環境惡劣,「經常在床腳見到老鼠尿,又會被老鼠咬爛嘢!」居住一年「生約」後,阿蘭難抵劏房環境惡劣,於是提出搬走。
她現居於天台搭建的劏房單位,每天需要拎着沉重的生活用品行8層樓,最高紀錄來回7次。新屋月租達6100港元,已因應疫情降價,業主明言租期滿後一定會加租,阿蘭擔心再面臨加租壓力,她認同政府的租管措施能幫助劏房戶,但15%的續租加幅上限仍太高,希望「加200至300蚊就好啦」。
大埔劏房住戶阿林同樣面對租金昂貴、環境差等問題,她兒子更因牆身發霉石灰剝落而出現眼敏感、鼻敏感,一直未能痊愈。阿林希望港府的劏房租務管制措施,可同時協助改善劏房環境。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太和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上月電話調查大埔及北區共150個劏房家庭對港府實施劏房租務管制的看法。調查發現,有67%劏房家庭表示同意租管下「2+2」的4年租約期建議,但有7成半劏房家庭表示不同意續租加幅以15%為上限。中心主任黃新珠建議租金的調整上限應降低至不多於10%,以減輕劏房住戶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