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紀律部隊宿舍外藏雷射筆聚集 男子囚5個月

202108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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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鍾濠全承認控罪,今天被判監5個月。
前年8月有市民到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附近聚集,有人燒衣紙及用雷射筆四處照射,3名男子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其中一人早前已承認控罪,今天(1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主任裁判官錢禮判處即時監禁5個月。
本案被告鍾濠全(27歲、後台工作者)承認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陳銘浚、禤蔚彥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他另承認管有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同案另2名被告梁文傑(21歲、學生)及洪英展(22歲、學生)則否認非法集結罪,案件已排期在10月13日開審。
裁判官指,被告的2支雷射筆在是褲袋被搜出,當時並無開啟,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當日曾經使用過涉案雷射筆。裁判官引述被告父親及老闆為他撰寫的求情信,他們均對被告有很高的評價。加上被告一早認罪,相信他有悔意。裁判官以每項控罪判監6個月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判刑整體性後,最終判被告2罪合共監禁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