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冤案被告得直 原律師團涉妨礙司法 消息指大狀及師爺被捕

2021081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高院上訴庭上星期就一宗企圖販毒案上訴裁決頒下判詞,批評原本代表上訴人的律師團隊,指律師團有將罪責推給其客戶之嫌,以換取另一名同案被捕人士撤控。警方今日(17日)已拘捕涉嫌唆擺上訴人認罪的前法律行政人員(俗稱「師爺」)陳強利(58歲),他將被通宵扣查。消息指,曾代表該名上訴人的大律師張曉惠(33歲)也被拘捕,兩人均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代表陳強利的外籍大律師David Boyton今天晚上曾到長沙灣警署,他離開時表示陳今晚會被警方扣留,至於陳明天會否被帶上法庭,則要由警方決定。約晚上10時,一名姓陳的被捕人士報稱不適,被鎖上鐵鏈,由警方押解到明愛醫院,經醫生診治後,由警員押離醫院返回警署通宵扣查。據悉該人正是陳強利。
這宗販毒案的上訴人馬家健案發時20歲,原與其舊同事洪志謙(音譯)一同被控企圖販毒罪。起初上訴人聽取法律團隊意見後選擇認罪,控方則對洪撤控。但案件轉介高院後,上訴人解僱其律師團隊並改口不認罪,原因是他發現律師團隊是由洪的兄長介紹,律師費亦由洪的兄長支付,思疑其律師在有利益衝突下唆擺他認罪。
上訴庭的判決書提及,原審法官陳慶偉在審訊時曾質疑案中證據有很多疑點,明言對疑點感「不安」及「不舒服」,有證據顯示被告律師團隊有將罪責推給上訴人之嫌,以換取洪開脫,認為控方應撤控,否則若最終達到罪成裁決,將非常荒謬。
不過控方堅持繼續案件,更堅稱決定獲刑事檢控專員允許,結果上訴人被判罪成,被判監23年。他在服刑近5年後,於上月才獲上訴庭撤銷定罪,重獲自由。上訴庭在判案理由書中,對上訴人的原律師團及律政司雙方都作出強烈批評,質疑律政司「放生」嫌疑和參與程度可能更大的人,卻要一名可能無辜的青年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