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定性《星島日報》美國版 為外國代理人
202108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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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周四(26日)引述美國司法部文件顯示,該部門要求《星島日報》美國版註冊為外國代理人,認為其在美國的運作受到外國影響。《星島日報》一方對其作為外國代理人的地位提出異議。在北京,中國外交部回應,中方一貫反對美方無端對中國媒體進行政治打壓的錯誤做法。
報道指,主管《外國代理登記法》(FARA)的辦公室周一(23日),收到星島報業紐約有限公司(Sing Tao Newspapers New York Ltd.)提交的登記文件。該公司在聲明中指出,司法部認為該公司在美國的活動構成FARA所指的政治活動,但強調公司總部設於香港,由私人擁有,並不受中國共產黨控制或影響。
在登記聲明中,該公司在是否「由一個外國政府、外國政黨或外國委託人監督」一欄選擇了「否」。《星島日報》美國版的業務包括在紐約、洛杉磯和三藩市的報紙,以及位於加州伯靈格姆的廣播電台。文件顯示,其業務超過一半都是由深圳製作公司Star Production (Shenzhen) Ltd.購買。
美國將《星島日報》美國版定性為外國代理人,與司法部近年來加強對外國擁有的媒體的審查有關。報道指出,中美近年因為包括香港等一系列問題出現嚴重分歧,關係陷入數十年來的低點。美國國務院亦把一些中國官媒駐美機構定性為外國使團。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USCC)周三(25日)向國會提交報告,指控中國官媒機構在美從事間諜和宣傳活動,敦促國會要求相關記者和工作人員登記為外國代理人。
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發表聲明指,旗下5家美國附屬公司近日按照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進行循規登記為「外國代理人」,意指該5家美國附屬公司代表香港的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對於網上有失實或具誹謗性的言論及報道,該公司及旗下美國附屬公司已嚴肅處理及採取法律行動,加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