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女涉沙田暴動 否認控罪於區院受審
前年9月22日沙田發生警民衝突,期間一名高級督察制服一名女子時,有另一名男子突然跳出,試圖拉走女子,結果一同被制服。警方將該對男女及另一名涉嫌在現場堵路的男子拘捕,現控以暴動等罪。他們今(30日)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案件開審。
3名被告為女售貨員陳樂怡(24歲)、男工程師周錦威(23歲)及男地產經紀黃溢霖(43歲)。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9月22日,在沙田好運中心外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周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2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鐵錘、鉗和螺絲刀,並阻撓高級督察58483執行職務。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日中午起,大批示威者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進行集會。有示威者期間破壞沙田港鐵站及新城市廣場內的設施,又在附近馬路上設置路障、縱火及侮辱一面被扯下來的五星旗。陳樂怡與周錦威期間被拍到身穿黑衣、戴口罩及護目鏡,並輪流手持一柄錘子;黃溢霖亦被拍到戴着一條頭巾,身穿橄欖綠襯衫,與其他示威者沿源禾路架設路障,把一個小巴站站牌拉至行車道上。3人分別隨示威者從廣場步行往源禾路。
警方其後展開掃蕩,高級督察林佩武追截陳至一個花槽位置時,在同袍協助下把陳制服。其時,周突然從附近花槽跳出,拉住陳的手試圖將陳拉走。林與同袍見狀上前把周制服。而黃當時則站於燒着的路障後方,與其他示威者續辱罵警員,其後被制服。警員並指周管有一柄藍色手柄的錘子、一把鉗及一把螺絲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