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區議員周五起分4批宣誓 港府今發函通知 拒出席將失議席

202109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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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求區議員宣誓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今日(7日)終有眉目,當局今日將陸續分發宣誓邀請函予現任區議員,有關人士須確認出席,否則將失去區議員資格。宣誓儀式會分4批進行,首批包括中西區區議會、灣仔區議會、東區區議會和南區區議會等港島區議員,將於本周五(10日)假北角社區會堂舉行首場儀式。政府又透露479名區議員當中,有260人自行辭職,另有8人因拘禁及離開香港而失去議席,現時有211名現任區議員需要宣誓。
政府表示,為落實基本法104條及《港區國安法》第6條對於公職人員宣誓規定,區議員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宣誓有正面及負面清單,監誓人是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宣誓人要真誠信奉誓言,如有違法行為會轉交相關機關。
至於未能符合宣誓的人會即時失去議席,立法時已考慮到區議員的民選性質,故需時研究。有關人士須在五星旗及區旗面前宣誓,亦有衣着等要求,宣誓後不會即時公布是否有效,之後會通知有效區議員繼續擔任。若懷疑宣誓不能信納會有機會要求有關宣誓人申述,並由監誓人審視其申述結果。
負責監誓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表示,區議員酬金安排根據酬津指引處理,並由喪失議員資格的當日起立即停止發放,過往若違反誓言亦不會獲得償還,重申不同情境有不同處理方法,要視乎是否符合宣誓的正負面清單。
談及區議員辭職潮,徐認為「最好問番佢哋(區議員)點解?」,若牽涉違法行為就要轉交執法機構跟進,若故意明顯忽略誓言,即等同拒絕宣誓,會視乎條例是否取消其議員資格。徐指出若有人宣誓後違反效忠特區及《基本法》,亦可透過《區議會條例》79條跟進。至於部分留任區議員若有國安法案件在身會否被邀請宣誓,徐指監誓人要確保宣誓進行,簡單而言會邀請所有現任區議員,但要視乎正負面清單,會參考不同因素,有需要會詢問法律意見。
徐重申宣誓是簡單直接,形容「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屆時會發新聞稿列出符合資格的議員,有問題會作跟進。若地區未能選出主席,政府人員可根據會議常規,或者先主持會議讓議員選出主席,又稱問題將來值得研究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