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以傳真形式滋擾法官 57歲無業男藐視法庭被捕
警方早前收到法庭的報案,指於2020年10月至今年7月期間,3位區域法院法官的辦公室電話,收到大量及持續的電話傳真滋擾,案件其後交由港島總區刑事部接手調查。
港島總區刑事部署理警司謝子坤表示,由於近期有眾多暴動及非法集結等案件陸續於法庭審理,警方發現有人不滿法官對有關案件判詞,於是利用不同的手機,連續多次致電不同的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熱線,要求索取文件,並按熱線的語音系統要求,輸入目標法官的辦公室電話號碼,以接收傳真文件,從而達致滋擾法官的目的。
警方昨日(6日)採取行動,於觀塘一工業大廈,以涉嫌「藐視法庭」及「電話滋擾」罪名,拘捕一名報稱無業、姓陸(57歲)男子,並於其身上檢獲涉案手機、多張電話卡,以及用作記錄有關法官資料的備忘錄,他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據悉,警方分別檢獲「太空卡」以及實名登記的電話卡。警方初步相信,被捕男子沒有朋友牽涉相關案件。案件亦不是針對負責審理國安法的法官。
警方提醒市民,自2020年10月30日開始,原訟法庭已發出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進行針對司法人員及其家屬的「起底」活動,同時亦禁制任何人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任何司法人員以及其家屬。任何人違反上述禁令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電話滋擾本身亦是一個刑事罪行,干犯者有機會被判處即時監禁及罰款,大眾切勿以身試法。
據了解,被捕男子早有前科,他曾於2014年捲入電話滋擾案被警方調查,亦有浪費警力案底。當中他於2016年涉嫌尾隨一名警方督察,並進入對方所住大廈的樓層,及後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被判監一個月。另外,他於2011年任職教育中心男負責人時,因不滿中七女生返了一日暑期工便辭職,故以無聲電話等方式滋擾女生一家,終被判監21星期。其後他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