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今申保釋被拒須續押

202109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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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綱領被外界質疑涉違《港區國安法》,警方國家安全處昨晚(9日)落案控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另控告鄒幸彤及4名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徐漢光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法庭將2罪分開處理,今天(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下令將煽動顛覆案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案則押後至10月21日做審前覆核。今天鄒幸彤和大部分被告都有申請保釋,但全部被裁判官拒絕,所有被告在候訊期間均須還押。
今早法庭先處理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指支聯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歲、律師)及鄒幸彤(36歲、大律師)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支聯會今天沒有代表應訊,鄒幸彤指包括自己在內的7名支聯會董事都遭羈押,無法開會討論事宜,反問法庭應如何處理。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最終把此案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支聯會去安排代表。
至於另一宗「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案,控方申請押後2周,指警方會在此期間向其他支聯會人士派發相同的通知,要求他們向警方交出資料,若果不從便會加控他們。惟裁判官批評此做法,指當中牽涉太多假設性事項,亦非兩周可完成,故拒絕控方的押後申請。此控罪涉及5名被告,即鄒幸彤與4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會主席)、鄧岳君(53歲、無業)、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和徐漢光(72歲、退休人士)。控罪指5人於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 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他們全部不認罪,案件排期至10月21日先作審前覆核。
就保釋方面,署理總裁判官特別就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案,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中的報道限制。控方反對5名被告擔保,指各被告公開聲稱不會交出資料,日後可能繼續干犯本控罪,而且各人在支聯會擔任要職,考慮到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故他們亦有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辯方反駁指,本控罪的性質並非主動性犯案,被告只是無視一些法例要求,難以稱上會持續危害國安,況且本控罪的最高刑罰為入獄6個月,考慮由現在直至案件有裁決時,恐怕各被告還押的時間已經超過最高刑期。鄒幸彤亦指,他們拒絕交出資料是因為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亦曾去信警方查詢,但警方卻不加以解釋並拘捕眾人。結果署理總裁判官經考慮後,決定不批准5人保釋外出。
在法院外,早上9時許已有團體到場請願,狠斥支聯會「大搞」政治鬥爭,勾結外國勢力以顛覆國家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