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桓獄中獲警通知 加控前年9.15於港島參與非法遊行周五提堂
因前年10月1日非法集結案被判囚18個月的前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今日(13日)透過其社交平台表示,於獄中獲警方通知,將就前年9月15日港島遊行,加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於周五(17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回覆傳媒查詢,指當日有示威者在港島一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警方今控告一名25歲姓陳本地男子,涉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民陣申請前年9月15日舉辦的港島遊行被警方反對,惟大批市民響應網上號召上街聚集,其後發生警民衝突,警方出動水炮車驅散人群。陳皓桓的Facebook專頁於2019年9月15日曾發貼,稱「大家一齊2:30東角道集合,一齊遊行到終點」,並標籤「我有權示威」和「毋須警方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