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初選案余慧明申保獲批 期間禁離港須守宵禁令

202109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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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慧明(左)獲批准保釋。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於7月底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14日)頒發書面理由解釋原因,指綜觀所有因素,包括她的背景及家庭狀況,相信余在保釋期間,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也不會重犯或潛逃,因此准她擔保外出。現時一眾就初選案被捕的人士中,有13人分別獲准保釋。
據判詞透露,律政司在陳詞中表示,余慧明曾發表文章推動立法會「攬炒」,又在接受媒體訪問中尋求國際協助,指「國際線的配合...迫使政府正面回應五大訴求」、「做唔到缺一不可,一定唔收貨」。陳詞又指《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余繼續在社交平台及媒體游說他人對抗政權。申請方則回應指,余起初關注點只是港府未有在新冠肺炎下「封關」,強調余只是工會領袖,並無與任何政治組織聯繫,亦無證據顯示她有任何國際聯繫。法官最終信立余獲保釋後不會重犯、潛逃或續危害國家安全。
余在今年7月28日,獲准以10萬港元現金及丈夫5萬港元人事擔保保釋,她須交出旅遊證件,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每星期4次到警署報到、遵守每日凌晨12點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此外,法官亦下令余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可構成違反港區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除投票外,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亦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