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女生闖連鎖店「掃貨」判社服感化 上訴庭指過輕收押再量刑

202109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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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優品360」被大肆破壞。
前年10月13日有市民發起「十八區開花」示威,期間4名16至19歲女學生,被指夥同至少3名人士,闖入葵涌一間連鎖店「優品360」破壞。該4名女生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毀壞罪,分別被判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感化24個月。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向高院上訴庭申請覆核,於今天(15日)開庭處理。3名法官潘敏琦、張慧玲及李運騰聽罷陳詞後,認同原審判刑過輕和原則性犯錯,因此決定撤銷本來的刑罰,下令將4人還押至10月7日,為她們索取更生中心報告後重新判刑。
4名女答辯人依次為陳佩瑩(18歲)、曾梓嫣(18歲)、陳的胞妹(16歲)及黃斯曼(19歲)。控方案情指,4名答辯人在2019年10月13日連同另外4人,衝入葵涌新都會廣場5樓「優品360」內破壞。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年3月判刑時,批評4人作為無法無天,但考慮到各人的年紀及報告正面,除16歲少女被判24個月感化令外,其餘3人均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各賠償1134.5港元。
律政司代表今指,事發當日是高危日子,不少市民應網上號召到不同地區示威,不少涉及暴力行為。4 名答辯人當日戴着勞工手套及蒙面,與其他同黨闖入店舖破壞,他們分工合作,有人撐傘有人掃跌貨架,當時店內有不少顧客,他們無不驚慌而逃,事後店舖需要停工3天。而且答辯人是有計劃行動,她們的行為更有機會令他人效法,或引起其他政見不同人士不滿並引發衝突。律政司一方指本案案情嚴重,威脅公眾秩序,判刑應具阻嚇及懲罰性,拘留式刑罰才是恰當。惟原審裁判官過分着重更生元素。至於答辯人代表方面亦承認,原審裁判官的處理或有不足,但認為並非明顯錯誤,法庭毋須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