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死因研訊 高級隊長指已限隊員留火場時間

2021091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高級消防隊長劉勁男(右)今繼續作供。
2016年6月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和消防隊目許志傑殉職,2人的死因研訊今天(15日)繼續在死因裁判法庭進行,續由當日首先到達現場的高級消防隊長劉勁男作供。他表示消防員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為使命,故不能排除任何找到生命迹象的機會;並指當時不適合使用熱能顯像機及引端繩等工具。
劉勁男表示,即使同事報告視線範圍內無人,都要盡量搜索,加上當時前線消防員的視野受到煙霧限制,儲物室並非全部上鎖,他擔心有人會躲進儲物室內,故指示煙帽隊在救火的同時,要進行快速搜索。但由於消防員帶上很厚的手套,加上現場環境漆黑,故消防員要花較多時間確認每個儲物室門是否配有鎖頭。
時昌的代表律師指出,消防處在今次火災後撰寫的報告,引述英國專家的建議,消防員在100至160度火場內只可逗留最多10分鐘,如高於235度甚至不適宜在內工作。劉表示自己從沒見過該資料,但受訓時有指引,如現場出現「傳導熱」就要盡快離開火場。劉又指,當時沒有設備測量火場地面溫度,強調「無做到同做唔到喺兩樣嘢」。劉稱在火災一開始時,他允許消防員在火場逗留最多30分鐘,11時45分後由於溫度上升,已將逗留時間降至15分鐘及10分鐘。另外,根據劉在2016年12月所作的書面證供,即使他在起火初期並無進入火場,只是在樓梯附近擔任入口指揮官,但他在火災當日曾因吸入濃煙,而感到頭暈及呼吸困難,須一度離開大廈到樓下的救護車,戴上氧氣罩休息近半小時。
劉續指,消防處雖然配備熱能顯像機,理論上可以探測到哪個位置較熱,從而找出火源。但其操作有限制,不適合在迷你倉這類間隔複雜的地方使用。當日牛池灣升降台車隊曾經嘗試使用熱能顯像機但不果,故劉並無向上級要求取用。至於指引消防員出口方向及記錄已經搜索的地方的引端繩,劉亦指不適合在間隔複雜的地方使用,因現場有太多走廊,又有不只一個出口,使用引端繩只會令消防員更易受困或迷失。死者家屬代表律師詢問,為何不將引端繩設在胡同,劉只解釋「我哋唔會咁樣set,如果真係要set都set喺主走廊」,但就未有説出背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