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7名泛民初選案 陳志全今獲高院批准保釋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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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全傍晚辦好保釋手續後離開法院因室。(胡家豪攝)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交付到高院審理,當中有34名被告要還押候審。其中一名須還押的被告、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今天(16日)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聽罷陳詞後,批准陳的保釋申請,稍後會頒判詞解釋理由。
杜麗冰法官約於今天下午3時許宣布批准陳志全保釋,至於下午約6時35分,陳終於完成保釋手續,從法院囚室出口離開高等法院。他在友人陪同下登上一輛七人車離開,全程不發一言。
法官今天批准陳志全以10萬港元現金擔保,另外陳的同性伴侶、女友人袁彌明及另一名為餐廳東主的朋友,就各以10萬港元作人事擔保。陳亦需遵守下列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交出其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一星期4天到警署報到及需遵守宵禁令。杜官亦下令陳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47名初選案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及趙家賢等,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案件排期在今年9月23日再提訊,屆時將進行交付高院程序。現時獲准保釋的被告共有14人,包括陳志全、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鄒家成及余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