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稅務指南 許正宇指慈善團體危害國安將失免稅資格
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稅務局上周一(13日)修訂《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內容指如任何團體支持、推廣或從事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活動,稅務局將不再認定其為慈善團體。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早(19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稅務局會根據既定守則檢視慈善機構,不會將被視為政府不喜歡的機構,就界定為危害國家安全。
許正宇指出,政府一直都有使用相關守則檢視慈善團體,是次修訂只是新增國安元素,其主要目的是為讓指引更清晰;若有慈善團體偏離原有的宗旨,當局就會考慮作撤銷其稅務豁免的行動。他又指,慈善機構目標應是導人向善,而危害國安或非法行為並非相關範疇;又強調「作為捐款者,無理由好心做壞事,畀錢你做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