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星引渡案 上訴庭拒發證明書予文上訴終院

202109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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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拒絕發證明書予文子星。
印度當局指在港落網的印度裔疑犯文子星(Ramanjit Singh)涉嫌在當地干犯協助或教唆越獄、及在劫獄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要求將他引渡回印度受審。東區裁判法院雖以文子星涉及其他罪行而批准引渡,但就裁定越獄並非可引渡罪行。高院原訟庭去年推翻此判決,裁定越獄罪亦屬可引渡罪行,下令將引渡聆訊發還裁判法院重審。文子星就此判決向上訴庭上訴失敗後,於上月向上訴庭申請證明書,擬往終審法院再申請上訴。上訴庭今天(23日)頒下判詞,指案件不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論點,因此拒絕批出證明書。
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在判詞指,文子星希望終審法院釐清越獄罪是否屬《港印逃犯協定》下可引渡的罪行。不過上訴庭已裁定,《港印逃犯協定》有包底條款,凡據印度法律可判囚超過1年的罪行,都屬可引渡的罪行,越獄罪在此範圍之內。故此即使越獄罪並非在協定的附表當中,但仍應包括在內。法官指此詮釋已很清晰,文子星提出的疑問並不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因此上訴庭拒絕批出許可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