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三讀通過國旗國徽修訂草案 議員轟暴徒公然焚燒旗幟不可姑息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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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讀通過《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黃仲民攝)
特區政府為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的《國旗法》及《國徽法》之相關條文,提出《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而立法會今日(29日)三讀通過有關案。有議員批評在前年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有暴徒公然侮辱、焚燒國旗及污損國徽,公然挑戰國家主權,又指政府部門曾發生掛錯國旗事件及錯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部門應引以為鑑,避免重犯。
根據條例草案內容,列明不論在現實生活還是虛擬世界中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旗及國徽的行為,均屬犯罪。條文訂定刑罰水平維持不變,即最高可處以5萬港元罰款及監禁3年,與《國歌條例》有關侮辱國歌的刑罰水平一致,同時將檢控時限延長2年。
議員劉業強指過去香港出現亂象,有人肆意踐踏、公開侮辱國徽,特別在「黑暴」亂港時期,暴徒更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強調絕不能姑息。他又重提早前政府記者會的布景板錯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人民共和國」,強調是難以接受,認為連公務員團隊都有無心之失,對於公眾的國情教育更可謂事不宜遲。
就國旗及國徽的教育工作方面,工程界議員盧偉國表示,為免市民誤墮法網,局方應加強向公眾推廣及解釋條例草案主要內容,在社交平台宣傳升旗及奏唱國歌時需要遵守的禮儀。他又指法案委員會及政府沒有就草案提出任何修正案,反映社會對修例沒有爭議。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認為近年不少青年走錯歪路,變為反中仇中,甚至因參與違法暴力活動而被捕被控,大好前途盡毀,主因之一是教育出現問題。他強調政府應潛移默化、持之以恒教導青年正確認識國家,培養國家觀念與愛國精神。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認為立法只是第一步,其後應該要從學生教育入手,讓年輕人擁有正確的價值觀。他批評政府對教師的國民教育培訓不足,提議教育局為學校提供統一的指導大綱以培訓教師。議員陸頌雄亦提議學校可以成立升國旗隊伍及設定升旗程序等,陸認為香港過去不尊重國旗和國徽的行為會影響內地人對港人的印象,阻礙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身兼執業律師的議員何君堯指出,要求公職人員宣誓,彰顯了愛國愛港的標準和內涵。他指在第六屆立法會宣誓當日亦有前議員不尊重國家,他認為若「講重啲」,在其他國家已經是叛國的行為,可能會被終身監禁或死刑。他又指在條例草案實施後,教育局的工作攸關重要。他批評教育局過去嚴重失職,才會令教師在過去反修例示威時說出喪心病狂的說話。何促政府各部門通力合作推動條例草案,指所有官員都屬問責制,責任「逃得一時逃不得一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國旗和國徽是國家的標誌,條例草案盼市民能尊重國家,弘揚愛國精神。他指條例草案明確列明國旗和國徽的使用規定,例如國旗和國徽的收回方式;亦禁止侮辱國旗和國徽,包括在現實和網上世界。在教育方面,條例草案又要求將國旗和國徽納入中小學教程,並每日、或每周升掛國旗。
曾指執法機關會就每宗個案的情況作全面考慮和搜證,強調市民只要沒有意圖侮辱國旗和國徽,不用擔心會觸犯法例。對於有議員提出當局應同樣修訂區旗和區徽條例,曾回覆指政府已計劃在下個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但指現行的區旗和區徽條例已經有足夠效力,市民不用過於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