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扮女人姦女同志 性玩具變真陽具 無業漢認交友網自稱TB
無業男子涉嫌假扮女子強姦女同性戀者案,今天(30日)在高院原訟庭續審。事主X的男同學Y作供憶述,當日X搭的士匆忙離開酒店,連的士錢也沒有,要他代為繳付。他續指X向他講述事發經過,事發時以為插入她的陰道的是假陽具,伸手一摸「先知係真」。另外,控方今天再播放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被告在影片中表示不懂他在交友程式自稱「TB」其實是何意思,及表示覺得被叫「姐姐」只代表他年紀比較大。
30歲被告曾子豪被控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偉業街一間酒店內非禮及強姦女子X。Y作供表示,案發當日他在學校開會時,X突然致電給他,說「啱啱個人唔係女人係男人,好驚慌」。X及後乘的士到學校找他,期間X提及在觀塘一間酒店與網友開房,X以為該網友是女性,豈料過程中X感覺陰道被插,她起初以為是性玩具,用手一摸卻發現是真陽具,X因此感到震驚。
Y指X向他表示,被告插入時沒有用避孕套,而自己在事前沒有服用避孕藥,之後也沒有服事後丸。Y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強姦,與X商討後,X決定致電相關機構求助並報警。Y在接受盤問時承認,一開始通電話時,X沒有提及「強姦」字眼,亦無說過有關性虐待的事宜。
今天下午辯方重新傳召X出庭,並向她進一步指出辯方案情。辯方指被告為X沖身後,兩人上床親熱,被告並無掀開床被,便用右手從「孖煙囪」掏出陰莖摩擦X的陰部。X不同意上述說法,指出被告當時確實掀開了床被蓋着自己,她亦看不到被告抽出陰莖。
此外,控方今天在庭上播放被告與警方進行的另一次錄影會面,被告稱不清楚「TB」或「les」的意思,他當初在交友軟件中剔選「TB」,只是為了登記而「亂咁撳」。他又認為,「哥哥、姐姐」的字眼只是「大過佢」的意思。較早前X曾作供表示,與被告見面前曾稱呼被告做「姐姐」,被告沒有反駁,所以她以為被告是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