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辱五星旗罪成被收押 法官稱監禁是唯一合適判刑

202110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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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卓禮。
男技術員被指於前年9月1日爬高拆除東涌游泳池的五星旗,以及試圖焚燒路障,他否認侮辱國旗、刑事毀壞等4罪,案件經審訊後,區院法官郭啟安今天(6日)裁定他4項控罪全部成立。辯方曾要求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但法官指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判刑,拒絕辯方要求,下令把被告還押至10月20日再訊。
24歲被告黃卓禮被控刑事毀壞、侮辱國旗、企圖縱火及縱火共4罪,指他於2019年9月1日,在東涌游泳池內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一個閉路電視鏡頭;連同他人公開並故意以焚燒方式侮辱國旗;在東涌游泳池對面企圖用火損壞橫額、雜物;用火損毀水馬。
法官裁決指,案發經過全程被閉路電視拍下,控方指被告就是片段中拆除五星旗及焚燒路障的金髮男子。被告被捕後曾向警方作招認,承認曾與他人將五星旗拆下,其後又承認是片段中被拍下的金髮男子,但辯方反對將相關招認口供及錄影會面呈堂,指當時受警方威嚇下作招認。辯方又傳召精神科醫生,指被告當時有專注力不足的問題,影響判斷力。
法官指,被告在錄影會面中神態自若和思路敏捷,不似在被威嚇下編造故事,故接納將會面記錄呈堂。另外,法官看過事發片段,以及考慮被告錄影會面,認為被告就是片段中拆除五星旗及其後焚燒路障的金髮男子。法官又接納控方專家的說法,對被告於案發時有專注力不足問題有保留,裁定被告當時確有犯案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