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情侶拍片拳打雪橇犬惹公憤 涉虐待動物被捕 

2021100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一名男子以拖鞋用力拍打雪橇犬。
警方早前接獲熱心市民報案,指社交媒體平台上有影片及相片廣泛流傳,顯示一名男子多次用力拍打一隻雪橇犬以及將牠拉起,同時用硬物壓在其頸部,影片更傳出一陣嬉笑聲,案件引起警方關注。
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支援隊督察陳言彰表示,警方經深入調查後,今晨(8日)9時許於元朗十八鄉路一單位,以「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一名姓鍾(26歲)男子及一名姓陳(25歲)女子,相信2人為狗隻主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亦在上址單位尋回雪橇犬,牠9個月大,雄性,其身體健康狀況良好,暫交由愛協人員照顧。
據悉,有人將虐狗片段放上照片分享平台Instagram,當中拍到一名男子以拖鞋用力拍打雪橇犬大腿,致其傳出哀嗚聲。亦有片段顯示男子以手箍狗隻口部,並用發光硬物撞向狗頸,懷疑為電擊器或電擊狗帶。此外,男子亦將雪橇犬強行拉出客廳,雪橇犬一度掙扎。
愛協發言人表示,已接收個案中的雪橇犬,會交由獸醫檢查及治理,愛協會照顧狗隻直至案件調查完畢。
警方表示,非常重視及絕不容忍任何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殘酷對待動物是嚴重罪行,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殘酷對待動物使任何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