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與前《蘋果日報》6高層涉違國安法 還押至12.28再訊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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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共7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3罪,其餘人則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7人分開3宗案件,今天(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28日再作提訊日。7名被告都沒有保釋申請,在候訊期間須返回監房服刑或還押。
73歲的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黎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為。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稱,黎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而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黎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在李宇軒被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另外6名被告,即張劍虹(59歲)、羅偉光(47歲)、楊清奇(55歲)、陳沛敏(51歲)、馮偉光(57歲)、林文宗(51歲),各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上列控罪提及的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都有被控告與黎智英、張劍虹及羅偉光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之罪名。但3間被告公司今日都沒有派代表出庭,控方亦申請將涉及3公司之案件押後至12月28日再訊,期間法庭及警方會繼續去信通知被告公司出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