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改革試點22條授權事項落地 推動深港合作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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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辦就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進展舉行發布會。
國新辦周四(14日)就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一周年主要進展成效情況舉行發布會,指首批40條授權事項中有22條已正式落地、取得實質進展,其他18條事項正有序推進。會上又指,綜合改革試點圍繞深圳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戰略定位,推出一批重要改革舉措,推動更高水平的深港合作,為支撐和服務大灣區重大戰略任務發揮積極作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秘書長趙辰昕在會上表示,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進展,可歸納為四個主要方面。其一是一批重要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下放順利推進,包括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權、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審發權、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分站設立和撤銷權、佔用林地省級審核權等。
其二是一批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取得突破,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隔21年恢復主板發行功能,主板與中小板合併正式實施,形成「主板+創業板」的市場格局。其三是積極實施一批具有標誌性、引領性的改革方案和舉措,包括率先推進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等。其四是不斷形成一批重要的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包括實施全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
趙辰昕又指,開展好深圳綜合改革試點,能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提供制度保障,有利於增強深圳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核心引擎功能,同時有利於以規則銜接來深化粵港澳大灣區的合作發展。他指出,試點任務包括推動三地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如在跨境司法協作方面,探索建立泛亞太地區破產重整中心和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等。首批授權事項中有28條在前海先行先試,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國際人才服務工作站等都在前海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