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區議員開街站涉違禁聚令 官疑警證供判脫罪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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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判(左起)梁國豪、謝旻澤及陳劍琴3人罪名不成立。(梁柱鍇攝)
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和謝旻澤,以及前離島區議員梁國豪,被指於去年10月24日在荃灣擺街站宣傳「關注被送中12港人」期間違反禁聚令。3人否認控罪受審,案件今天(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屈麗雯指警員證供存疑點,法庭不能穩妥接納,故裁定3人罪名不成立。
陳劍琴和謝旻澤被控於2020年10月24日,在荃灣荃興徑及路德圍一帶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梁國豪另被控於同日在荃灣大河道10號外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案發時隸屬特遣隊的警員在審訊時供稱,當日下午3時許,他在路德圍一個停車場外,見到陳、謝及4名工作人員擺街站,宣傳「關注被送中12港人」,他們分發傳單,呼籲途人簽名支持。及後陳轉移位置,前往荃灣地皇廣場外的街站,此外梁亦在上址,街頭活動引來觀眾圍觀。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案中唯一目睹事發經過的警員的供詞存在疑點。首先,警員供稱在20至30米外觀察,裁判官認為這不是短的距離,當中必然有其他人路過並阻擋視線。而當被問及參與街站的人的衣着、性別等情況時,警員不時回答「唔記得」、「唔知道」。加上警員是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才首次提到過程中曾走上天橋觀察。綜合所有因素,法庭認為不能穩妥依賴其證供,故裁定3人罪名不成立。裁決後陳劍琴在庭外形容裁決「相對正常」,又質疑禁聚令已成為警方壓制公民社會活動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