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首次出庭答辯 委屈哽咽稱被迫買8萬元靚裙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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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的合約糾紛今日繼續在金鐘高等法院審訊。 案件審訊以來江若琳首次出庭答辯,約9時40分她由丈夫蕭唯展陪伴到法庭。寰宇老闆林小明則由一位女友人陪伴到場聽審。開庭審理江若琳宣誓時以「江伊晴」宣讀,被法官詢問到她的名字?她說:「依家身份證個名係江伊晴。」
控方大律師指江若琳證供稱在寰宇工作時一蚊收入也沒有,問到她在2004年至2014年可有收過約$280萬藝人墊支?江若琳回答有收取,但不認為是出糧,會形容款項是借錢,又指一路工作一路還錢。她稱在2008年突然收到稅單,但自己一蚊收入也沒有,但稅單款項竟然高達$30多萬,當時全家震驚,隨即向公司求助。
控方大律師問到江若琳指因公司開出高價令她接不到工作,她則稱自己2004年簽約寰宇只有16歲,在前經理人Kelly離職前,自己一直不清楚工作報價,因公司指她不用參與,直到Kelly離職後自己才透過寰宇藝人經理人部高層楊劍標了解。
控方律師提到她與楊劍標的短訊對話,講到2013年有新加坡30集劇集,開出6萬元人民幣為一集的拍攝酬勞,後來亦有內地電視劇以人民幣160萬接洽。她則稱2013年後才知悉自己工作的價錢。
控方律師又質疑江若琳花8萬購買裙子出席金像獎頒獎禮,指稱公司其實有服裝贊助商,她說:「有搵過但揀唔啱,其實每次出席活動,自己冇權去選擇着咩衫,服裝係由造型師、經理人決定,呢次公司話一定要着貴衫,因為對手係楊千嬅、周迅等,所以唔可以失禮。自己覺得好貴,人生未買過咁貴嘅裙,亦未去過金像獎,唔知要着咩裙,8萬蚊好誇張,有問公司可唔可以當係一個獎勵,公司出一半,但楊劍標話公司唔會贊助。8萬蚊好貴,依家衣櫃嘅衫加埋都冇8萬。」講到此她語帶哽咽,後來更落淚,要用紙巾抹眼淚。
江若琳講到工作時要自行負擔個人開支,包括服裝費、車費、膳食外,連工作人員的膳食、車費也由她負責,她曾向公司反映,但楊劍標則稱是公司規矩。江若琳又稱因公司不許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司指若她乘坐公共交通被傳媒影到,會覺得她「撈唔掂」,影響接工作身價,故出入只能夠搭的士,但當時每月只有2萬蚊,故難以應付支出,她說:「我愈忙欠公司嘅錢就愈多,令到我唔想出街。做一個新年訪問,我唔明白點解我要畀揮春、炮仗嘅費用。」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