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輔警超市取食物後無付款 獲准簽保守行為

202110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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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在大本型商場內之超市發生。
女輔警涉嫌在本年初休班期間,於油塘一間超市盜竊,偷去總值約50港元的食物。事後她被控一項盜竊罪,今天(20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獲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被告須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1年,另須繳付堂費500港元。案情透露,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在店舖內流連約15分鐘,其後拿起一個碌柚,撕去其價錢標籤;被告其後沒有付款便離開,遭保安截停。
被告陳淑芬(53歲),報稱康文署技工及女輔警。控罪指她於2021年1月20日,在油塘大本型SU-PA-DE-PA偷竊一個碌柚及一個麵包,總值50.9港元,上述物品為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的財產。
被告今天沒有律師代表,她承認案情,案件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情透露,案發當日,油塘大本型SU-PA-DE-PA的店舖經理獲顧客告知,被告在蔬果部偷竊,經理透過閉路電視,發現只有被告在該處,便指示保安尾隨被告。保安其後看見被告沒有付款便離開,遂截停被告,在她的黑色環保袋內發現涉案的一個碌柚及一個麵包,被告承認沒有付款。
被告其後被警方拘捕,她在警署內否認自己盜竊,向警員表示只是一場誤會,又稱因為早前父親去世,感到不開心及有失眠,案發前一晚曾服用安眠藥,早前亦曾出現情緒不穩定及獲處方精神藥物,她稱在被截停時才察覺自己盜竊;閉路電視則拍攝到,被告當日在店內流連約15分鐘,並拿起涉案碌柚,撕去其價錢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