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屢被濫用 政府提三大措施堵漏洞 年底便落實

202110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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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存在漏洞,黑暴期間更有「爆眼女」被指濫用一事,據了解,政府已完成檢討法援制度,將於下周二(26日)召開的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交代改革方案。當局建議推出3大改革方向:針對刑事案件,法援署不准許申請人自選律師代表,改由署方指派;在民事案件方面,大律師每年整體可接下涉法援的案件,由最多20宗減至15宗,事務律師則由35宗減至30宗,當中涉司法覆核案件,大律師每年可接下最多3宗,事務律師則最多5宗;以及公開更多涉法援案件數據資料。
據了解,政府短期內會諮詢立法會議員,以行政措施方式執行改革,不用修例,預期今年內便可實施。改革法援源於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衝突,警方拘捕過萬人,惟不少被告成功申請法援,自行揀選大律師代表,而大律師再找來律師助手,變成有兩個律師代表,很多議員質疑根本不應該讓這些被告申請法援享用免費雙重律師,有人更關注有被告專門揀選一些早有聯繫的律師。
法援制度改革後,全部申請法援的被告人由法援署批出律師代表,按原本準則分配,更見公道。同時,可以讓更多大律師或律師有機會接手處理涉法援的案件,人人有機會累積經驗,避免集中由某些人打官司,防止壟斷及「打龍通」,避免令某些勢力或律師「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