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文章涉誹謗 公司入稟求《東周刊》道歉賠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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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公司入稟高院,指控《東周刊》誹謗。
星島新聞集團旗下的雜誌《東周刊》,昨日(21日)被一間公司入稟高院民事控告,指《東周刊》一篇題為「『葉問徒孫』坐鎮照被洗倉 蕭若元劉央炒錯暴瀉股勁蝕」的文章對該公司構成誹謗,因此要求法院頒布禁制令,禁止再發布有關文章,並就誹謗作公開道歉及作出賠償。不過該公司並無在入稟狀透露指控的具體詳情。
本案原告是ACCP Global Limited,被告是東週刊出版有限公司。據資料顯示,涉案的文章刊登於上周二(12日)出版的第946期《東周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