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偷貓被捕後求事主銷案 否認盜竊妨礙司法公正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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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月霞否認盜竊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楊志權攝)
無業女子被指於今年初,在深水埗偷去一隻日本短尾貓,在被捕後獲警方擔保,她旋即找貓主道歉,並要求貓主銷案,結果因此再度被捕。她現否認盜竊和妨礙司法公正2項控罪,今天(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失貓事主供稱,當時她正在看店,突然有街坊告知她有人把她的貓擄去。但當她衝出店後,小偷已經逃去無蹤。幸好有行車紀錄儀把偷貓過程拍攝下來。
49歲的被告李月霞報稱無業,控罪指她於2021年1月16日,在深水埗汝州街140A號地下外,偷竊屬於事主Khanam Meher Nizer的一隻淺啡色日本短尾貓。她另被指於同月18日,在同一地方游說事主不再追究上述偷竊案。
外籍事主Khanam Meher Nizer供稱,她在上址經營一間零售小店,涉案貓隻居住於店舖內,平日常常躲進汽車底休息。她在1月16日失貓後,翻查行車紀錄儀,看見一名女子伸手進車底,抽出涉案貓隻後逃離現場。事主即日報警處理,翌日警方便找回失貓。至1月18日下午,被告曾3次到事主店舖,其中一次更找來一名懂得孟加拉語的街坊來協助翻譯,跟事主道歉並要求事主和她一同前往警署,幫她撤銷案件。
辯方在盤問事主時,指被告雖然有找過事主,但被告只是道歉,從沒要求協助銷案。事主否認此說法,並指當時自己拒絕被告的請求,是因為擔心對方可能再次偷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