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地產代理詐騙按貸490萬 涉訛稱物業自住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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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一名地產代理詐騙按揭貸款490萬港元。
廉政公署昨(26日)落案起訴一名地產代理,控告他涉嫌訛稱自住一個住宅物業,就有關物業按揭貸款詐騙一間銀行、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涉案貸款金額約490萬港元,被告獲准保釋,明日(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舉報遂展開調查,向律政司徵詢意見後,起訴該地產代理。被告趙嘉威(37歲),被控3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被告於2016年1月3日簽署一份臨時合約,購買一個價值600萬港元的住宅物業,並於2016年1月7日向滙豐銀行申請按揭保險計劃下的按揭貸款。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1月7日至4月20日期間,向滙豐銀行及按揭證券公司虛假地表示上述物業用作自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滙豐銀行及按揭證券公司就該物業向他批出一筆約490萬港元的按揭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滙豐銀行及按揭證券公司蒙受不利。
餘下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6月13日及2020年2月7日,向滙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虛假地表示該物業用作自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滙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維持該筆給他的按揭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滙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蒙受不利。滙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在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