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認前年參與觀塘暴動 被判監禁27個月

202110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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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但被安排今天在西九龍法院判刑。
前年8月觀塘遊行期間,有示威者在偉業街近牛頭角警署築路障與警方對峙。及後警方拘捕多人,其中3名男子被控暴動及襲警等罪。當中一名23歲學生早前已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襲警罪則存檔法庭,押後至今天(28日)判刑。暫委法官許肇強指出,當日參與暴動的示威者人數不多,在示威者開始拋擲汽油彈前,被告已經被捕。雖然被告的暴動程度較低,但他曾用竹枝抽打警員。綜合所有因素後,法官決定判該被告入獄27個月。
今天接受判刑的23歲被告謝灼華,與另2名被告吳仲謙(24歲)及周健豪(26歲),同被控於2019年8月24日,在九龍灣偉業街近牛頭角警署參與暴動。謝另被控在同日同地,在九龍灣偉業街常怡道行人天橋底,襲擊一名總督察,此罪則獲准擱置於法庭檔案不予檢控。另2名被告方面,周健豪否認控罪仍在受審,吳仲謙則有指已經潛逃台灣,法庭已於今年9月向他發出拘捕令。
法官判刑時指,當日的遊行獲得警方不反對通知書,至下午有近20名示威者在上址設路障,他們向警方拋擲雜物及用雷射筆照警。一名總督察驅散示威者時,遭被告用竹枝襲擊,隨即被告被其他警員制服。法官續指,涉案暴動規模不算大,被告並非領導角色,在他被捕後才有示威者使用汽油彈,加上考慮被告有悔意,因一念之差、受到社會影響才犯案,最終判被告監禁2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