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認於工廈經營賭檔 與2同黨同被判240小時社服

202111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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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吳衍鋒與另2名被告今天於九龍城法院接受判刑。
休班警在一個1600平方尺的工廈單位設置4張撲克枱,經營無牌德州撲克賭場,他上月與另外2人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營辦賭場及一項明知而容許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今天(2日)判刑,指控罪確實嚴重,但考慮到3人的悔意、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內容正面及獲家人支持,遂接納報告建議,判3人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3名認罪的被告包括男警吳衍鋒(29歲、報稱公務員)、江永琛(29歲、無業)及黃俊朗(24歲、學生)。控方今補充案發當日的疫情資料,當日有5宗新增個案,其中3宗為輸入個案,案發前14天則有約124宗新增個案,而累計至當日的個案則有逾1.1萬宗。
案情指2021年4月10日凌晨時分,警方進行反賭博行動,派警員到觀塘道404號時運工業大廈樓梯間埋伏。約凌晨4時許,警員表明身份及嘗試進入涉案單位調查,但一度遭人阻撓。警員成功進入單位後,發現內有4張撲克枱,各有一名荷官負責,並有約30名賭客。現場亦檢獲700元現金、907個籌碼、一本帳簿及一些飲品。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該賭場自2021年3月27日起開始運作。3名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均承認營辦賭場。吳透露賭場負責人開設了WhatsApp群組「風塵四俠」,討論賭場營運,惟群組中餘下一名人士在警方到場搜查前已離開現場,而賭場會向賭客「抽水」5%。黃則透露賭場每日盈利約4000港元。
辯方早前求情指吳正被停職,他在機場處理社會活動時表現專業,曾獲最佳警員獎項,原本如同警隊「明日之星」,但因投資比特幣失利而欠債,一時誤入歧途犯案。辯方今指他已明白過錯及願為行為承擔責任,其父母均十分支持他更生,其父更已替他在地盤覓得一份工作,讓他由低做起,希望法庭給予機會。辯方亦指案發當日疫情並非嚴重,現場人士均戴上口罩,且沒有酒精飲品。
案件編號:KCCC 240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