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學思政2國安案合併 本月18日答辯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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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盈(左)保釋、黃沅琳(中)及王逸戰(右)及陳枳森則繼續還押。
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4名成員,包括王逸戰、陳枳森、朱慧盈、黃沅琳,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兩案先後提堂。兩案今天(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合併案件,及轉介區域法院處理,並已將文件副本轉交辯方。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控方申請,案件排期11月18日在灣仔區域法院答辯。朱慧盈早前獲高院保釋,期間續准擔保外出,其餘3名被告今天沒有保釋申請,續須還押。
4名被告依次為王逸戰(20歲,學生)、陳枳森(20歲,無業)、朱慧盈(18歲,學生)及黃沅琳(19歲,學生)。控罪指4人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4名被告僅朱慧盈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條件包括現金1.5萬港元、父親人事擔保1萬港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及需居於報稱地址,朱另需每天到警署報到,於每晚11時至早上7時遵守宵禁令,並且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任何可視為違反國安法或其他罪行的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訪問、不得於社交平台發表言論、及不得與任何外國政府官員或代表見面。
案件編號:WKCC447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