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就林婉儀殉職發布仇恨言論 前警員被控煽動1.14再訊

202111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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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5日,水警女總督察林婉儀在沙洲對開海面執勤期間,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失蹤,及後被尋回遺體。警方及後發現網上有人就事件發布仇恨言論,意圖引起對香港政府憎恨及香港市民間的不滿。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於昨日(11日)拘捕一名26歲新近辭職的男警,並檢走3部懷疑與案有關的電話。這名前警員其後被落案起訴一項煽動罪,今天(12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其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提堂,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為被告錄口供及進行數碼檢驗。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控罪指,現報稱無業的26歲被告崔駿民,於2021年9月25日至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發表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被告保釋,下令他須交出2萬港元保釋金、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不得離開香港、不得直接或間接做出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煽動的行為、不得接受傳媒採訪、及不得使用社交媒體。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表示,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他強調言論自由並非絕對,對於任何有違道德、倫理、價值觀、散播暴力及煽動仇恨的行為,警方定必嚴肅跟進,絕不會姑息任何違法行為,重申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等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
案件編號:WKCC 46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