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勘察結果失實 被禁核證9個月罰款5.3萬元

202111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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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戶安全令人關注。
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早前根據《建築物條例》完成對一名在強制驗窗計劃下被委任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的紀律研訊,裁定該承建商沒有履行或遵守《建築物條例》所規定的職責或要求,須予以紀律處分。
紀律委員會命令該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在委員會頒布書面裁決當日起計9個月內,禁止核證對建築物窗戶的任何訂明檢驗,或核證或監督對建築物窗戶的任何訂明修葺,以及須支付紀律委員會及屋宇署合共約5.3萬港元的研訊費用。
該承建商於2016年11月向屋宇署呈交證明書,確認已為旺角2個商業單位的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認為該些窗戶屬安全,毋須進行訂明修葺。
其後,屋宇署到其中一個單位作抽樣審查,發現該單位的窗戶被裝飾物或木板圍封。而該承建商只根據室外勘察結果,便核證有關窗戶毋須進行訂明修葺,根本沒有就單位窗戶的組成部分進行訂明檢驗。
鑑於有關審查結果,屋宇署遂通知紀律委員會,根據《建築物條例》條例,考慮向該承建商採取紀律行動。
屋宇署發言人重申,為確保樓宇安全,屋宇署十分重視合資格人士就強制驗窗計劃進行窗戶訂明檢驗及修葺的質素。若合資格人士在強制驗窗計劃下進行窗戶訂明檢驗及修葺時違反《建築物條例》的相關條文,屋宇署可根據該條例採取執法行動。屋宇署會繼續進行抽樣查核工作,以確保強制驗窗計劃下訂明檢驗及修葺的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