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城咬耳傷人案開審 被告否認3項蓄意傷人及1項普通襲擊罪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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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溫浩倫表示,疑兇未動手前他已覺對方怪異。(胡家豪攝)
太古城商場外於2年前發生持刀傷人案,一名48歲男子與人爭執後,疑突然拿出長達9.5厘米的刀劏向對方的肚及刺其背等,再用刀刺傷對方的妻子,及用手襲擊她的堂姐。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在商場得悉事件後趕到現場,該施襲男子稱自己「正在打狗」,其後疑衝向趙身後的市民。趙擋住對方時,遭對方咬甩左耳,對方更欲再咬趙的右耳,惟被他人阻止。傷者最終被送往醫院,被刺傷男子一度情況危殆需進入深切治療部,而趙的左耳亦因壞死未能成功駁回。該疑施襲男子最終被捕並於今早(15日)在高院否認3項有意圖傷人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隨即開審。
控罪指現年50歲、報稱無業的被告陳真,在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有意圖使男子溫浩倫、溫的妻子梁碧琪及前區議員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梁碧琪的堂姐梁瑩瑩。被告否認該4項控罪。
下午控方傳召被刀傷男事主溫浩倫作供。從事資訊科技行業的溫指,當日下午與妻子、妻子堂姐及堂姐兒子晚飯。6時許他們離開太古城商場往晚膳時,見到右邊一名穿灰色上衣、胸前孭背包的男子以廣東話夾雜普通話稱「光復台灣」。溫用粗口回應他:「你講乜X嘢」。溫稱當時見不到男子雙手,覺得他很怪,遂向身後妻子等人稱:「發生乜事都唔好行係我前面,我覺得個人有啲唔妥。」之後該男子其後行近他,說了一兩句話後,他覺得肚部位置「有啲濕」,扯高衣服看見自己流了很多血。他即對妻子說:「我瀨咗嘢」並退到一角按着腹部。
溫續表示,其後他看到該灰衣男站在他妻子身後,手部有動作,他即衝上前拉開該男子,把男子拉跌在地。此時他亦見到有類似刀的物體跌在附近。之後他感覺「好攰」,趴在地上且感到背部「好濕」。他其後向前爬數步想找妻子,見到她跪在商場門口外,灰衣男則在附近。
據控方開案陳詞,被告當日是用一把長10厘米的刀向溫施襲。溫被割肚倒地後,被告又用刀刺他背部多處。及後被告向溫妻稱:「我死唔緊要」並用刀刺向其背部,溫妻亦一度倒地,但未幾她起身並走到商場求救。被告則走向梁瑩瑩,用手襲擊她頭部並以背包「揈」向她,她倒地後被告又扯她頭髮。
開案詞續指,當時趙家賢在商場內正調停市民與保安員的爭拗,聽到有人呼叫,他遂走出商場見到溫氏夫婦受傷倒地,梁瑩瑩則坐在被告身旁。趙詢問被告:「點解打人?」被告卻以廣東話稱:「我唔係打人,我係打狗。」被告當時更以腳踩着梁瑩瑩頭部。趙見地上有刀,遂要求保安將被告推向玻璃幕牆。被告掙脫保安衝向趙身後市民,趙伸手攔阻,卻遭被告捉頭咬住左耳,其後趙摸頭發現部分左耳脫落,被告其後欲再捉頭咬向趙右耳但遭人拉開。最終被告因嚴重傷人罪被捕,趙與溫氏夫婦則送院急救。
控方指溫的上半身多處被刺,肚臍上右方、頸部後下方、背部及左肩均有刀傷,且曾大量出血,送院後生命徵兆急惡化,脈搏變慢陷入昏迷,且一度危殆需進入深切治療部3日,並於同月12日出院;溫妻背部刺傷,需留院3日;趙家賢送院後曾嘗試駁回左耳不果,因左耳經已壞死,留院19日出院;梁瑩瑩則無特別傷痕,曾投訴雙腳瘀傷及頭痛。控方指被告施襲時是有意圖使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且知其行為性質及知道對錯。控方又指將會播放事發前被告在該處出現的閉路電視紀錄及咬趙家賢耳朵的公開片段。
案件編號:HCCC 20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