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等3人涉選舉非法行為 戴擬認罪明年4月再訊

2021111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戴耀廷透過律師表示將會認罪。
正在就佔領中環案服刑的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連同「雞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葉劍青與石守正,被指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3人共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案件今天(16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戴透過律師表示擬承認全部控罪;葉及石則會在同意案情後,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法官決定將案押後至明年4月25日,到時正式聽取答辯。
被告為戴耀廷(57歲)、葉劍青(55歲)、石守正(50歲),戴報稱退休,其餘2人則報稱董事。3人被控共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除戴續須還押外,其餘2名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但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港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
案件編號:DCCC 68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