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4非法集結 李卓人等5人求情押12.13判 另黎智英3人候審
202111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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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於2020年6月4日不理會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悼念六四事件31周年的晚會中現身,因而被檢控。同案尚有7名被告,其中5人於開審前認罪,他們今日(17日)在區院求情後,法官胡雅文把5人的判刑押後至12月13日。
案中8名被告分別是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前常委梁耀忠、常委梁錦威、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前記者何桂藍。其中李卓人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及明知而舉行未經批准集結3罪;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錦威承認煽惑他人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胡志偉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罪。
李卓人今自行求情,在法庭讀出其陳情書,指悼念「六四」是他一生激情所繫及「以身為香港人而感到驕傲」,表示「一生無悔」。而李在陳情書上亦講及創立香港職工會聯盟以幫助工人,曾任20年立法會議員服務市民,及是支聯會常委,最後則以「到今天,我坐監明志,亦只有如此。」作結尾,期間數度哽咽。辯方亦替其餘4名被告求情,指被告參與程度不高,亦非主動䇿劃角色,也沒有作出煽惑行為,且各人亦多年熱心服務社會,有良好品格,並認為當日造成的不便相對輕微,有被告更請求法庭考慮判處緩刑。
不認罪的3人中,黎智英和鄒幸彤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鄒幸彤和何桂藍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們的案件已押後至12月9日裁決。
案件編號:DCCC 857-889,891,8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