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承辦商屢涉合謀被檢控 競爭法助保障公屋住戶權益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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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競爭有利消費者及商界,惟過往本港多個範疇均存在合謀或缺乏競爭的情況,新入伙公營房屋的裝修承辦商瓜分市場、公屋中央石油氣系統自動續約毋須招標,都影響基層市民消費權益。隨着《競爭條例》於接近6 年前全面實施,多間公營房屋裝修承辦商違反條例被法庭判罰,目前情況已有所改善,而房委會亦為中央石油氣供應引入公開招標。有關注團體認為條例有助保障基層居民權益,建議進一步加強推廣條例。
每逢有大型公營房屋入伙,房委會都會安排合資格的裝修承辦商輪流在屋苑內擺放臨時展攤,方便居民選擇以裝修新居。然而,過往有承辦商濫用此安排,非法瓜分市場,合謀協議編配顧客,以抽籤方式定出各自負責裝修的樓層,剝奪住戶選擇權。競爭事務委員會(下稱競委會)就此展開調查,並於2017至2019年間,就3宗相關案件入稟,分別涉及觀塘安達邨第一期、安泰邨第一期,以及資助房屋景泰苑,承辦商全部被判違反《競爭條例》。
隨着涉事承辦商相繼被裁定違法,市場的行為亦有所改變,就九龍區近期入伙的一個公共屋邨可見,有居民成功向其中6間駐邨裝修承辦商索取報價,而報價亦各有不同,暫未見類似過往瓜分市場、合謀定價的徵兆。房委會亦推行多項措施,包括在屋邨內設置獨立展攤、邀請競委會代表講解《競爭條例》、在裝修期間派員巡查裝修單位,以至把違例承辦商從「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除名。
另邊廂,現時房委會轄下有15條公共屋邨使用中央石油氣供應系統,包括香港仔華富(二)邨、大埔廣福邨及長洲雅寧苑等。按過往做法,供應商會獲批15年合約為住戶供應石油氣,管理及維修相關設施,合約期滿後,若房委會滿意其表現並考慮住戶對供應商服務的意見後,便會續約10年,毋須另行招標,有關續約安排被指缺乏競爭。
競委會於2016年建議房委會加強競爭,並獲房委會接納,決定在華富(二)邨及雅寧苑的供應商合約期滿後,試行以招標方式批出新合約,其中華富(二)邨便更換了新的供應商。該邨住戶對新供應商的表現,及每年免費爐具檢查、豁免最低收費等新增服務普遍感到滿意。房委會遂於2019年決定,將約滿後重新招標的做法推廣至其他屋邨,並在標書中加入定量風險評估和所需改善工程的要求,又要求新供應商為住戶提供不同優惠。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為,過往駐邨裝修承辦商存在合謀定價現象,又有居民反映裝修質素欠佳,甚至被用作示範單位等,令人難以接受。隨着競委會成功入稟並判罰涉案承辦商後,相關情況現時有所改善。他又建議競委會在新公營房屋入伙初期多加宣傳,如落區派發單張,提醒居民小心揀選裝修公司,若發現違反《競爭條例》可向競委會舉報。
至於中央石油氣供應系統約滿後重新招標,招亦歡迎相關做法,他坦言,公屋住戶經濟能力有限,燃氣煮食亦小數怕長計,新安排有助居民爭取具競爭力的價格,也可確保服務得到改善,最終得益的都是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