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文件申銀行融資提走逾800萬元 公司董事被判監6年

202111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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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錦燊於區域法院被判監6年。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中小企業董事,控告他使用虛假的公司審計報告及銀行戶口結單副本,向2間銀行申請銀行融資共1,900萬港元。該名董事於本月中在區域法院被裁定5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今天(25日)被判處即時入獄6年。法官沈小民批評被告以假文件詐騙由政府作擔保的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令政府造成損失。
本案被告方錦燊(50歲,報稱廣告從業員),被裁定5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成。控罪指方於2013年11月至2015年6月期間,以「香港樂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董事身份,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大新銀行提交虛假的審計報告、財務報表及戶口結單副本,申請向該2家銀行貸款及延長融資。事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向被告批出逾1,300萬港元貸款,而大新銀行則批出逾600萬港元貸款,被告提取至少合共800萬港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人熱心公益、樂善好施及關愛基層,且在扶輪社任義工一段時間,該社社長亦為他撰寫求情信,指被告受案件影響,精神及聲譽受影響。
法官判刑指,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由政府擔保,就今次事件而言,政府要支付大新銀行超過74萬港元,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的金額則仍在商討。計劃本來為中小企業解決資金周轉問題,但被告用作騙取貸款的公司似乎並無實業,5項控罪涉及的欺騙行為持續超過1年,最終決定判監6年。
案件編號:DCCC 8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