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派港獨傳單案提訊 兩名被告表明將認罪

202111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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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派港獨傳單的兩名被告於區域法院提訊時表明將會認罪。
兩名男女涉嫌設計及派發港獨傳單,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天(25日)在區域法院再訊,2人表明打算認罪,法官郭偉健將案排期至明年1月17日聽取答辯。期間女被告需繼續還押,男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為曹雪芯(女,45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文員)及黃俊偉(男,17歲、學生)。控罪指兩名被告於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1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意圖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訂的事項,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女文員今天向法官申請保釋申請但被拒絕。女文員指希望盡早答辯,以免還押期比刑期更長,男學生則表示希望完成1月底的校內考試才答辯,但2人的要求均被拒,法官表示「學生永遠有試要考」,少考一次試並非難以補救的缺憾,相反本案牽涉國安法元素,但處理此類案件的法官並不多。法官又拒絕辯方要求分拆兩案處理的提議,認為本案牽涉串謀控罪,法官要衡量2人角色,考慮2人年紀相差甚遠,判刑時要考慮是否涉及利用或唆擺等加刑因素,故必須由同一法官在同一場合處理。法官最終決定編排最早的可行時間聽取答辯,並着控辯雙方律師自行安排時間出席或考慮更換法律代表。
案件編號:DCCC 76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