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裁定議員無豁免 長毛搶文件案明年復審

2021112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事隔逾5年後,梁國雄將就搶文件案繼續受審。
因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而正在監獄服刑的「長毛」梁國雄,於2016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時,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因而被控藐視立法會罪。但裁判官以控罪條文不能用來檢控議員為理由,下令將案件無限期擱置。其後律政司與梁就此決定反覆上訴,至今年9月終審法院作出定論,駁回梁國雄的上訴,裁定議員就藐視立法會罪並不享有檢控豁免權,法庭並非不能對該控罪行使司法管轄權。
案件今日(26日)發還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由原審裁判官、現任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處理。梁國雄表示「議員無罪,抗爭其罪」,並否認控罪。控方透露將傳召2名控方證人作供,辯方則表示仍會就立法會議員言行是否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而作法律爭議。案件現排期至明年1月19日開審,預計審期為2天。據知2名控方證人,分別為馬紹祥及一名時任立法會議員。
65歲被告梁國雄,被票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的藐視罪,即於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時引起騷亂,致令該立法會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案件編號:ESS 1696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