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級督察超巿偷食物 判囚4周緩刑18個月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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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級督察李士鳴審訊前認罪。(楊佩珊攝)
有4次盗竊案底的前高級督察李士鳴,涉嫌在今年5月再犯案,在超市偷取近百元的食物,案件原定今天(29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被告在審訊前認罪,求情指自己因為中風導致思緒混亂才會干犯本案,最終裁判官余俊翔判被告監禁4星期,緩刑18個月。
69歲被告李士鳴,報稱退休人士,退休前任職公務員。他被控一項盗竊罪,指他於2021年5月8日,在荃灣中染大廈Market Place超市內偷竊兩個蘋果、兩包菜及一盒比薩批,總值106港元。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當日中午時分,在涉事超市形迹可疑,便衣保安於是尾隨其後,發現被告用外套遮蓋着一盒比薩批,沒有付款便離開超市。保安在店外截停被告,被告便立刻將外套擲落地逃跑,但跑了3米便被保安追上,並發現其餘涉案蔬果。被告在警誡下否認盗竊罪,表示自己已經為貨品付款。
被告今天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求情時表示曾經中風,導致「啲嘢好亂、攪亂咗、唔喺有心(盗竊)」,並表示自己要長期服藥及覆診,中風令他口齒不清、行動有問題,希望法庭以罰款處理。
裁判官指,被告在2015到2017年曾經干犯4次同類型罪行,包括打荷包、店舖盜竊、企圖盜竊等,但考慮案底距今已有一段時間,今次涉案物品不算貴重,加上被告年事已高,故判監4星期,緩刑18個月。被告起初不理解緩刑安排,表示「大人,我唔食薄血藥會死」,裁判官向他再三解釋毋須即時入獄後,被告便稱「唔該大人,多謝」。
案件編號:WKCC332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