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涉警署偷拍女同袍如廁 官指有悔意判入勞教中心

2021112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王志亮承認在葵涌警署內偷拍女警如廁,被判進入勞教中心。
20歲前警員涉嫌於今年7月在葵涌警署女廁內,把手機伸到廁格上方偷拍女警如廁,惟遭女警察覺;前男警其後被捕,更被發現他曾用手機偷拍另外8名女警如廁。涉案被告早前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還押至今天(29日)在沙田法院被判處進入勞教中心。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案件性質嚴重,禁閉式刑罰是唯一合適判刑,但考慮到被告意願、有悔意及獲家人支持,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勞教中心令。
已經離職的20歲被告王志亮,被控於2021年7月7日在葵涌警署2樓221室女廁及建築物共用部分遊蕩,而他單獨在該處出現,導致女子X合理地擔心自身安全及利益。
裁判官早前將被告還押,以索取心理及更生中心等一系列報告。辯方今天再呈上被告家人的求情信,父母在信中指被告工作壓力大才犯案,被告的2名胞姐亦指被告自小行為良好。辯方指被告的報告正面,因不懂處理壓力才犯案,現已有強烈悔意,希望法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處勞教中心令。辯方又指,被告亦認為勞教中心對他的紀律及更生有幫助。
案情指,案發當日早上約7時半,被告在葵涌警署內遇上X及她的上司,被告其後埋伏警署2樓訓示室內。當看見X進入女廁後,被告再走進女廁內,把手機伸到X所在廁格的上方及下方空隙偷拍,但遭X察覺,被告即時逃回訓示室,X因一時驚慌沒有追上。X將被告的外貌特徵告知上司及同樣任職警隊的男友,被告最終由警署警長拘捕。被告手機內被發現10張X的照片;另有30張照片及一段影片,攝於去年10月至今年6月,涉及8名不同女警如廁。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作出招認,稱一時衝動犯案,並無針對特定對象,亦沒有把相片或片段散播到網上。
案件編號:STCC 282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