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與2營辦商簽訂協議 撥3.5億元資助4航線試行電動渡輪

202111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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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預留3.5億港元以資助渡輪營辦商建造電動渡輪和相關充電設施等。
政府於今年6月及10月分別公布《香港清新空氣藍圖2035》及《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提出香港在改善空氣質素、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碳中和的策略和目標,其中1項主要措施是推動使用新能源渡輪。環境保護署昨日(29日)與新渡輪服務有限公司及富裕小輪有限公司,就電動渡輪先導試驗計劃簽訂資助協議。
環保署表示,試驗計劃旨在測試在香港應用電動渡輪的技術及商業可行性。政府已預留3.5億港元,資助渡輪營辦商建造電動渡輪和相關充電設施,以及在24個月試驗期內操作電動渡輪所涉及的營運、保養和維修開支。參與試驗計劃的4條港內渡輪航線,包括新渡輪來往北角至紅磡的航線;珊瑚海船務來往西灣河至觀塘的航線;天星小輪來往中環至尖沙咀的航線;以及富裕小輪行駛啟德、紅磡、尖沙咀、中環及西九龍的水上的士。
政府已為試驗計劃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以制訂計劃詳情、監督進度和評估電動渡輪表現。環保署亦聘請了顧問幫助負責設計電動渡輪和充電設施,並會協助渡輪營辦商準備就建造電動渡輪的招標工作。同時,本地造船工程師、學者與工作小組代表組成專家小組,參與制訂電動渡輪的設計方案。
另一方面,環保署聘請了工程顧問,聯同電力公司和相關政府部門制訂電動渡輪充電設施的工程設計。政府將就於碼頭建造電動渡輪的充電設施進行招標,初步預計電動渡輪可於2023年展開測試。
環保署續指,資助協議會列明政府的資助細節以及渡輪營辦商須承擔的營運、管理、維修及保險等相關責任。在簽訂資助協議後,渡輪營辦商會開展建造電動渡輪的招標工作。政府和其餘2間港內渡輪營辦商正在敲定協議細節,以期盡快簽訂資助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