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問簽公僕效忠聲明必要性遭強制退休 稅務局前職員不服申司法覆核

202111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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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助理稅務主任入稟高院申請許可進行司法覆核。
政府早前要求全體公務員聲明效忠香港特區,一名在稅務局工作超過25年的「公僕」,向當局查問簽署聲明的必要,以及如何界定違反聲明內容,結果被着令提早退休,即使他最後按指示簽署,仍然無補於事。該「公僕」不服當局決定,昨(29日)入稟高院申請許可進行司法覆核,指局方的決定不合理,要求推翻。
本案申請人是王秋明,答辯人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申請人在入稟狀中指,自己自1996年6月開始在稅務局任職,至今年10月被強制退休,離職前擔任助理稅務主任。
入稟狀指,政府在今年1月,要求所有公務員須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今年1月,稅務局要求他簽署聲明,他在2月25日向稅務局詢問2條問題,包括簽署聲明的必要性及如何界定違反聲明。
入稟狀續指,他在8月6日收到回覆,稱諮詢過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個案會轉介至答辯人,以考慮是否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着令他提早退休。8月12日申請人進一步回應,同時亦呈交了簽署好的聲明。至同月30日,答辯人去信給他,以公眾利益為由,着令他退休。申請人指,答辯人沒有理由不接納他所簽署的聲明,也沒有充分解釋著令他退休的原因,程序上有不當之處。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發言人強調,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今年1月,局方要求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時,已就聲明的內容,及何等行為會構成違反聲明作出闡釋,亦給予公務員充足時間考慮和決定是否簽署。而絕大部分現職公務員均已在指定期限內簽署並交回聲明。
發言人續指,另有129名公務員在沒有合理解釋下,不理會或拒絕在指定期限內簽妥和交回聲明,政府已作出跟進並要求他們解釋。對於沒有合理解釋的人員,由於當局對他們繼續履行公務員的職責失去信心,當局已根據實際情況,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 條,基於公眾利益而着令有關公務員退休,過程中有關人員有充分機會作出申述。 截至2021年11月底,上述129名人員當中,絕大部分人員已經離開政府。
案件編號:HCAL162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