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貼海報煽動憎恨 物管經理還押至除夕再訊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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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先前資料,涉案海報涉及唐英傑案的3名主審法官。
一名物業管理經理涉嫌在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裁決前後,於上水及高等法院大樓張貼煽動性海報,以及管有數碼及實體形式的「文宣」、海報,因而被控共8項展示煽動刊物及管有煽動刊物罪。案件今天(12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由於其中6項控罪控方是今天才決定加控,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被告暫毋須答辯,好讓辯方有足夠時間閱讀新收到的1500頁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案件現押後至12月31日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候訊期間需繼續還押。
41歲被告蔣頌生,報稱物業管理經理。6項展示煽動刊物罪指他於2021年6月11日至7月29日期間,分別在上水天平邨某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大樓展示煽動刊物,即一張海報,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或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2項管有煽動刊物罪則指他於2021年8月6日,在北區公園外管有48張數碼檔案形式的海報,以及在粉嶺圍近馬會道停車場的一輛私家車內管有28張海報。
本案的舊控罪原本列明,涉案海報有關24歲男子唐英傑被控違反《港區國案法》之案件,但今天的修訂控罪,則已將該案件編號刪走。另外據了解,涉案的數碼檔案形式海報在被告的手機內發現。
案件編號:WKCC 312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