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藏扳手逃出理大判入勞教中心 官指有利被告長遠發展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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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鍾家軒(右)今被判處進入勞教中心。
前年11月理工大學發生衝突期間,一名19歲學生被指藏有2支「士巴拿」,企圖逃出理大。他否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受審後於上月被裁定罪名成立,今天(6日)於東區法院被判進入勞教中心。裁判官梁嘉琪認為勞教中心能夠協助被告改善行為、加強守法意識,有利被告更新及長遠發展。
報稱學生的19歲被告鍾家軒,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康莊道近漆咸道南交界行人隧道KS30出口,管有一支銀色扭力扳手及一支銀色六角匙扳手。控方案情指,被告與另外2名男子經隧道跑出理大,見到警察後便向警投擲碎石,在警員向他們發射橡膠子彈後分頭逃走。警員其後拘捕被告,並在其背囊搜出兩支扳手。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理大修讀與會計相關的副學士課程,家人的求情信都指被告顧家且品行良好,有志成為一名會計師。被告承諾將來奉公守法,望法庭輕判。惟裁判官直指,本案的背景為理大連續17天被封鎖,被告於第18天企圖逃出理大,他一遇見警員,便掟碎石攻擊警員。考慮到被告年紀及報告內容等,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案件編號:KCCC 8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