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時記者機場被毆案 上訴庭拒受理佔旺女村長上訴

202112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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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國豪當日被人綁起手腕及毆打。
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前年8月在香港機場遭人禁錮和襲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男子賴雲龍被裁定暴動等罪罪成,分別被判囚51及63個月。他們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上月底開庭處理時,賴表示撤銷申請,但「稟報」法庭稱「2019動亂」及機場暴動事件均是「美國間諜」Mark Simon指使,畢則繼續上訴,自行陳詞承認犯案但求網開一面減刑。上訴庭法官潘敏琦於當日即時拒絕向畢發出上訴許可,並於今日(10日)頒下判詞,指畢的定罪及刑期上訴均無合理成功機會。
潘官在判詞表示,雖然畢在庭上直接承認干犯有關罪行,但她仍再審視原審法官李慶年的定罪理據。潘官認同當時情況確構成暴動。她亦指李官已考慮了畢的精神疾病,認為畢有相當理解能力及表達能力,故拒絕以其精神病為由剔除其招認,潘官認為李官並無犯錯。而從畢的招認,不難裁定她具有參與暴動的意圖。潘官因此拒絕受理畢的定罪上訴申請。
刑期方面,潘官觀看相關片段後,認為畢在禁錮付國豪的過程中扮演積極和主動的前線角色,且曾拉走付,促使付被眾人毆打,鼓動在場示威者情緒。潘官不認為原審李官的判刑有原則性錯誤,並指以本案嚴重性而言,已屬寬大處理。潘官遂亦拒受理畢的刑期上訴。
至於賴雲龍方面,由於他已主動放棄上訴,故判詞並無加以着墨。潘官亦無就其庭上說話作出評論。
案件編號:CACC 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