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疊利還唔起 調查指信用卡現金透支年利率懸殊 最高達48%

2021121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市民常以信用卡作日常購物簽帳,亦有人會用作緊急現金周轉。消費者委員會今日(15日)公布調查,發現不同發卡機構提供的分期付款計劃及現金透支借貸,其實際年利率差異非常懸殊。今次調查所涉的19間發卡機構,共69個貸款計劃當中,尤以現金透支計劃的財務費用實際年利率普遍較高,由5.9%至最高近48%不等。消委會指出,信用卡借貸所涉利息可以很高,消費者忌貪圖一時便捷或因「免息、免手續費」等招徠便草率簽帳、套現或作現金透支;若未能準時還款,最終要承擔利息和逾期費用,以致本息不斷疊加,令債務愈滾愈大。
根據本港金融管理局有關信用卡數字及政府統計處人口資料,平均每人持有5張信用卡,可見信用卡貸款市場龐大。消委會上月向多間發卡機構查詢信用卡貸款服務的資料,共收集了69個貸款計劃資料,包括30個商戶分期/簽帳分期/結單分期計劃、19個現金套現分期計劃,以及20個現金透支計劃,以比較各類借貸服務的條件,包括實際年利率、貸款限額、利息、手續費、行政費,以至提早或逾期還款的費用等。
結果發現,不同機構之間的信用卡現金透支服務的財務費用實際年利率差異懸殊,由花旗銀行「Citi信用於現金透支服務」提供的最低5.9%,至安信信貸現金透支的47.97%不等。至於分期計劃方面,不同計劃之間的實際年利率亦可相距甚大。若以套現分期計劃借貸,其實際年利率更比簽帳/結單分期高出許多。以總簽帳/月結單結欠金額為1萬港元為例,並以12個月分期還款,各簽帳分期及/或結單分期計劃的實際年利率介乎0.35%至25.39%。然而,若套現1萬港元,共分12個月還款,各套現分期計劃的實際年利率就介乎1%至44.45%。
調查亦提到持卡人須準時清繳結單總結欠,否則會招致財務費用,而現金透支的財務費用實際年利率普遍較高。以現金透支為例子,其利息多由透支當日起按日計算。以10萬港元透支貸款額,月息2.62%,手續費為透支金額的3.5%為模擬例子,即使持卡人於透支後首個到期繳款日繳清月結單所有結欠共106,120港元,但結單日與到期繳款日往往相距一段時間,故持卡人於下期月結單,仍會被收取由結單日至繳付結欠當日的利息,即需再繳付2,620港元的利息,才正式繳清欠款。
若持卡人在月結單所列的「到期繳款日」或之前未能繳付「最低還款額」,除財務費用外,亦會同時被收取逾期費用。假設持卡人選擇較長的還款期,借貸成本自然更高。舉例簽帳/套現分期10萬港元,並以6個月分期還款,實際年利率為5.46%,總利息及費用為1,560港元;然而以24個月分期還款,實際年利率則為6.04%,總利息及費用為6,248港元。當持卡人每月只能準時繳付最低還款額,雖避免逾期還款,而實際年利率最終高達33.22%,即變相需時逾39年才可還清相關貸款,而且總利息及費用(約24.7萬港元)最終可高達總貸款金額2.47倍。
消委會指出,今年1至11月就信用卡服務接獲約237宗投訴,當中約一半涉及價格及收費爭拗,例如不滿意收費,利息、月結單收費及財務費用等。其餘投訴則涉及服務質素、禮品派送、折扣優惠及銷售手法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