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性交驅邪摧殘5名初中女生 無業淫狼判囚51個月

2021121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有風化案底的無業男子,3年前開始以驅邪之名,先後帶5名初中女生到住所或酒店,再對她們上下其手,包括指插私處,甚至無套性交20分鐘。該男子早前承認非法性交及非禮等5罪,今(17日)在區院判刑。法官杜大衞表示,法庭須保護兒童,而被告曾在沒有戴避孕套下性交,令女生有感染性病或懷孕的風險,考慮到被告與5名事主的年齡差距,而報告顯示被告重犯風險中度偏高,判被告入獄51個月。
37歲被告李栢濤,承認一項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兩項非禮、一項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及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罪。控罪指他於2018年10月至2020年6月,分別在其住所及酒店房,與女事主V(13歲)性交、非禮W(13歲)及X(12歲)、促致Y作非法性行為及向Z(15歲)作出猥褻行為。
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被告自2016年與女友分手,便花更多時間打籃球,因而結識到一群年輕人。被告自言享受與年輕人相處,因為他們都敬重他,讓他感受到被認同的滋味。報告指,雖然被告聲稱對成年女子有性慾,但從被告的行為看來,被告或會受正值青少年時期、甚至年紀更輕的女性所吸引,認為其重犯風險屬中度偏高。
法官指,被告過往曾經因非禮一名15歲女童而被判囚28個月,至2013年12月始刑滿出獄,因此判刑需具阻嚇性。法官就每項控罪採納18至42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量刑的整體性,適當刑期為52個月。另因被告2013年出獄後,曾參與義工及領養動物,額外酌情減刑1個月,最終判被告監禁51個月。
案情指,2017年起,被告先後在籃球場或街上結識5名女事主。去年5月,被告向Z表示,她將有壞事降臨,又聲稱他可替Z驅邪。Z應約到被告住所,期間被告揭起她校裙摸她下腹,再從後揭起她的校裙,令她露出臀部,被告再自己手淫。之後被告叫Z吐口水到一個樽內,聲稱要透過兩人的體液融和來驅邪。Z後來把事件告知學校社工並報警。
警方隨即展開調查,結果揭發其他事件。2018年10月,被告聲稱要為V驅邪,帶V到他的住所,指插V下體後,再在沒有戴避孕套下,與她性交約20分鐘。同月,W到被告家中玩耍時,亦遭他指插下體非禮。至2019年2月,被告與X及她的朋友Y晚膳。當日X身體不適,被告說要為她驅邪,帶2人到酒店房,X不久便睡著。期間,Y看到被告用手指插X的私處。被告向Y表示,X是遭男性靈體附身,要求Y觸碰X私處,以感受靈體的寒氣。
案件編號:DCCC 953/2020